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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医药反腐升级!全国各地医院大检查!

    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上传日期:2023-08-17

    反腐动作密集,医院、药企自查已有155位院长被查,多人主动投案7月25日,刑法修正案(十二)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,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,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,提出在食品药品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,同时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,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、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。


    医药反腐是大趋势、大方向。进入今年,医药反腐步调加快、力度趋严,医院“一把手”落马数量远超去年。
    下半年开启,基于严厉的外部反腐环境,有些医院、药企在反腐、合规等方面开始自查。
    据业内消息,7月24日,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发《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》,在今年5月国家十四部委联合发布的《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》基础上结合本院情况落实。
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也在近期发布了《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》,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、培训费、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,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,收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钱物等“红包”回扣问题。



    药企也开始采取应对举措,近日某药企针对医药代表拜访在工作群发布提醒,提出“代表不允许去医院,所有的拜访改成院外拜访......并确保合规拜访”。
    从各地纪委监委通报来看,今年对各大医院的反腐力度也明显强于往年。本月新通报的案例中,还有多人属主动投案
    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今年已有至少155位医院院长、书记被查(完整名单见文末),已超过去年全年被查医院院长、书记数量的两倍
    分地区来看,南方省份的反腐力度整体强于北方,其中广东、四川仍是反腐强度最大的地区,两省分别有36位、33位医院院长、书记被查,两省合占全国被查院长总数的约44.5%;北方省份中,山东是反腐通报数量最多的省份,已有11位医院院长、书记被查。



    纵向来看,进入今年,医药反腐的参与部门更多,强调频次更繁。
    此前,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《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》,发文机构首次由2018-2022年的九部门扩充为十四部门,在国家卫健委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税务总局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九部门的基础上,增加了教育部、审计署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疾控局、国家药监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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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医药反腐

    多部门高频率严厉发声


    今年以来,仅中纪委、卫健委、医保局、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,就多次就医药反腐表态、发文。

    中纪委

    中纪委今年针对医药反腐多次发文,并两次点名医药企业等行贿人。

  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,刑法修正案(十二)草案7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。草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,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。

    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。在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方面,草案增加规定,对多次行贿、向多人行贿,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在国家重要工作、重点工程、重大项目中行贿,在组织人事、执纪执法司法、生态环保、财政金融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、帮扶救灾、养老社保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,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,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。同时,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,与受贿罪相衔接。

    2月6日,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《深度关注 | 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》的头条文章,揭开了多种监管隐型医药腐败的手段——纪检监察机关可从长期合作的医药公司、长期不轮换的重点岗位、长期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,围绕重点岗位轮岗、科研学术活动、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,层层抽丝剥茧,着重发挥好话单、账单“两单”作用,通过医药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资金转入、存现时间点及金额,倒查梳理利益输送人员关系,判断资金单向转(存)入、高息借贷、项目分红等现象,精准发现隐形风腐问题。

    国家卫健委

    7月24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》提出,全面加强医药领域综合监管,包括持续加强行风建设,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,进一步净化行业风气。

    根据《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》,今年会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,其中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。

    7月21日,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,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坚决惩处腐败,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......针对医药领域生产、供应、销售、使用、报销等重点环节和“关键少数”......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、全链条、全覆盖的系统治理,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,一体推进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。

    早前,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、基层、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,其中提到,会同相关部门,全链条整治收受“红包”、回扣以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,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反腐肃贪。持续推进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—2024年)》落地见效。启动2023~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,分期分批开展医院巡查工作。

    按照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印发的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年)》,自2021年至2024年,将集中开展整治“红包”、回扣专项行动,加大监督检查、执纪执法力度,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,批评教育一批、通报处理一批、严肃清理一批,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,严肃惩处、移送线索、行业禁入,持续保持对“红包”、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。

     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》要求进一步指出,在“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”的要求中强调,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,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、卫生材料、检查、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。

    国家医保局

    近日,《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》正式出台,计划在2023年8月—2023年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。

    8月-12月,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将正式实施,医学影像检查、临床检验、康复三个领域是检查的重点。

    整治重点聚焦三个方面:一是聚焦骨科、血液净化、心血管内科、检查、检验、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;二是聚焦重点药品、耗材;三是聚焦虛假就医、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。

    市场监管总局

 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开展2023年反不当竞争“守护”专项执法行动,在第二个重点里提到,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,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,严打医药购销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。

    落到省份一级,至少山西、北京、江苏、广西、海南5省已经针对医药反腐专门发文。医药反腐高频、强度大的态势不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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